厅堂修缮记 丙寅一则
丙寅年秋,厅堂换瓦。西房二房长经手借款八百。经手簿有名,有画押。人走之后,八百未还。东房后来常把这笔挂在嘴边,茶馆里听过两回。
馆员过录到此打住。乡里借款,证明当时有过一笔账,不证明人过了嗣。过嗣须另纸,须某氏,须厅堂验抄。把欠款写成出嗣,是茶馆口气,不是文献口气。尤霜把这则放进乡镇文献夹,就是怕有人拿它当谱证。
此记不入谱。要看谱行,回戊寅抄件。要看东房怎么把八百和格搅在一起,那是楼下的闲话,特藏不收。八百能解释谁心里有气,解释不了附件上的年。
有人问:欠钱的人是不是不该占格。馆里的答:格是世系位置,账是厅堂另一本。两本别订成一本。
乡文